富兰克林·罗斯福的新政,在大萧条中重塑联邦政府;他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大部分时期领导美国。然而,第9066号行政命令使日裔美国人遭到强制迁移与拘禁,严重侵犯权利。这不是危机叙事旁边的一条小注,而是直接冲击我们首要评价标准的重大失败。
他应对危机的广度,让他超过约翰逊。比较时,我们既看国家面对的困境,也看政府如何回应,不能把经历大事本身当作成就。新政与战争领导构成有力的入选理由,但国内安全名义下的拘禁,提醒我们危机能力和权利保护并不总朝同一个方向发展。
华盛顿以主动放下权力的示范获得第二名,因为这份榜单首先看总统职位的制度约束。若你把经济保障放在第一位,罗斯福有充分理由争夺冠军。他的第三名并非认为改革不够重要,而是明确选择在广泛国家干预之外,为权力交接留出更高位置。哪种贡献应当领先,正取决于你愿意如何衡量制度、保障与自由之间的关系。
来源: 弗吉尼亚大学米勒中心 · 美国国家档案馆 · 传记与任期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