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盛顿确立总统运作惯例,并在两届任期后主动离任。这为新共和国提供了有限任职的榜样,让继任成为理解总统职位的重要部分。但他拥有被奴役者,是其政治遗产的根本矛盾,不能只当作建国伟大叙事中的次要细节。制度创新没有自动带来人人共享的自由。
他排在富兰克林·罗斯福之前,是因为我们更加重视权力交接对总统职位的意义。主动离开权力与在危机中扩大政府作用,代表不同的领导贡献,不能只靠成就数量比较。这一位置认可的是继任先例,不是把早期共和国理想与后来更广泛的公民权利视为同一回事。
林肯则把维护联邦与推进废奴结合起来,让制度生存同时指向更广的自由,因此赢得第一名。若将奠定总统先例放在所有标准之首,华盛顿完全可以登顶。这是第二名最有力的竞争理由,也说明我们的冠军不是毫无争议的答案。读者可以改变两人的次序,但仍应正面处理奴隶制这一局限,而不是用历史名声替代具体评价。
来源: 弗吉尼亚大学米勒中心 · 传记与任期.
